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 长春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223元,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