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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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 洛阳大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东升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财产损失19700元。 二、被告洛阳东升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鉴定费980元。 三、驳回原告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判决书限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90元,减半收取145元,由被告洛阳东升运输有限公司负担,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本院将移交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