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乡政府
法院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8日对原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1-02-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