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乡政府 |
| 法院 |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8日对原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