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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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鉴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