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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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区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荆州海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区支公司在承担的鄂D×××××号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313883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在承保的湘F×××××号客车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475727元; 三、原告***、***、***返还被告华容县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5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当事人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至本院执行款账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巴陵东路支行;单位全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账号80×××8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53元,由原告***、***、***负担205元,被告华容县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508元,被告***负担23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