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湾支行 江西众成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停止支付)、扣划、提取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者其他收入计人民币55万元; 二、冻结(停止支付)、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江西众成纸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者其他收入计人民币29万元; 三、冻结(停止支付)、扣划、提取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者其他收入计人民币20万元; 四、以上冻结、扣划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西众成纸业有限公司、***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