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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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营河口区津合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黄河方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央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在东营河口区津合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享有债权2654695.33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845.11元,由***负担8156.76元,由东营河口区津合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负担12688.35元;鉴定费5000元,由东营河口区津合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