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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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合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头市合群物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 法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原告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两被告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