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桦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蒲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并承担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