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锐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斯坂特光纤通讯器件有限公司
安庆市新凤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龙抬头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抽逃的245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2015)武海法商字第0153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上海锐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向民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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