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中百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2民抗1号 抗诉机关: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审被告:大连嘉泰生态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审被告:大连中百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审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审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审原告***因与原审被告大连嘉泰生态网有限公司、大连中百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中民初字第2410号民事判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上述判决,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及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大检民(行)监[2019]21020000279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一、本案指令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长陈杰 审判员王丽明 审判员周燕雁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高梦茜 |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