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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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结构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811执67号 本院在执行上海建科结构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