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昆驰装备有限公司 泰安东岳重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泰安东岳重工有限公司、山东昆驰装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8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