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力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天津利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申请人天津利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费3115.74元,由申请人天津利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诉讼中,申请人可以将该保全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