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横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龙鑫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酒众全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江西省龙鑫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房产证号:上房房权证上饶市字第**)买受人谢玉华(身份证号码3623011964********)所有,上述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谢玉华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谢玉华(身份证号码3623011964********)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江西省龙鑫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房产证号:上房权房权证上饶市字第**)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