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中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阜阳市金顺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安徽中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价值8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王梦洁的不动产权证书为皖(2016)阜阳市不动产权第××号的位于阜阳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