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溧阳华创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溧阳华创电梯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复议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溧阳华创电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溧阳华创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具体账户待递交上诉状后本院另行通知)。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