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无锡五冶金属压延有限公司
溧阳市华禄益贸易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市红孩子鞋业有限公司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溧阳市戴西金属建材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1-03-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