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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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购房定金95000元; 二、被告***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14000元; 三、被告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交房保证金5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或其他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93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153元,被告***负担9890元,被告世华公司负担50元;案件保全费3642元,案件保全担保费70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