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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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惠州TCL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市伟江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84145.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如期限届满,上述财产仍未处置,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续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1-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