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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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牡丹江润森木业有限公司 牡丹江金富豪家俱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黑1002执44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2-24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