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聚安塑化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告温州聚安塑化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查封(限额110000元)。

二、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愿为原告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限额11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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