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南华西电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以33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2170元,由申请人广东南华西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述冻结财产,如申请延长期限的,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向本院提出,逾期未申请的,责任自负。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