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桥支行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乾园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以评估价格161514769.00元降低15%(即137287553.65元)拍卖被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丰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新丰路乙57号商业用房(房产证号:丰房证大阁字第××号、丰房证大阁字第××号、丰房证大阁字第××号)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丰国用(2009)第074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