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大连汇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7)渝0112民初1057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7)渝0112民初1057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闫丽霞对大连汇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清偿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9440元,减半收取3972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44720元,由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负担520元,大连汇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44200元。***对大连汇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79440元,由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负担9440元,闫丽霞负担7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09
发布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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