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阳江市阳东区分公司 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工程款220899元及利息(以220899元为基准,从2016年6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623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8-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