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瀚投资集团长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邮电电话设备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华瀚投资集团长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原告***将坐落于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以西,长春邮电电话设备厂住宅以北,华瀚四季花园A8幢1单元502号,建筑面积146.07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房屋登记到原告***名下。 案件受理费14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华瀚投资集团长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