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沃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隆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承德联众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保246号 申请人承德联众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承德沃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5财保17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承德沃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在隆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款项460万元。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