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浙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景宁畲族自治县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浙江安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杭州浙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21601元,减半收取为10800.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1360元,由杭州浙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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