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交通)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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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张家口通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蔚县分公司 张家口通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张运集团蔚县交通运输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交通) |
| 法院 | 蔚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蔚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于2017年2月14日作出的冀蔚交罚(2017)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蔚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