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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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人民币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丧葬费50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60000元;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人民币400000元;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200元、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570280元、丧葬费24042元、医疗费56136.96元、交通费2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650858.96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29元,由***、***、***、***、***负担1559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377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