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建宏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北京建宏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552元(北京建宏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北京建宏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本案反诉费1550元,由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普通程序的交费标准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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