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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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 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 福建泰乐食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南永油脂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39105元,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