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佰善永传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佰善永传商贸有限公司70000元及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自2019年7月2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 二、驳回原告郑州佰善永传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1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19 |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