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纺织工业销售总公司
湖南省纺织供销有限公司
长沙星盛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湖南省纺织物资设备总公司
长沙星沙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坤宇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省纺织供销有限公司、湖南省纺织物资设备总公司关闭注销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纺织工业销售总公司关闭注销工作领导小组名下银行存款4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长沙星盛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湖南坤宇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5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长沙星沙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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