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县支行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濮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濮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8执恢134号

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县支行:

李海君、刘善保、郭全景、邹景莉、郭志兴: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县支行申请执行李海君、刘善保、郭全景、邹景莉、郭志兴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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