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巴刻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巴刻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3,5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14 |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