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2民初47558号 原告: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良清,上海清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秋月,上海清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某。 原告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31日立案。原告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上海沪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沈群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缪丽丽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