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澄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渝0119执恢633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