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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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辖终7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秀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黎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一洲,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总经理。 上诉人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初8781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盛萍 审判员李平 审判员侯晓燕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李菲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