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至公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车辆损失、评估费合计24,563元。

二、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合计41,167.36元。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第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93元,原告***50元,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公司负担1,4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6
发布日期 2021-03-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