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汉中霖桓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汉中霖桓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60日内偿还拖欠原告***借款本金785000元,并以78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8日起按照双方约定年息12%支付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456元,减半收取7728元,由被告汉中霖桓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将预交上诉费发票复印件提交本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