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安市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抚顺纵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大安市自来水公司 大安市宏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2020)吉0882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 二、继续对大安市长虹小区10号楼1单元901室房屋的执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00元,由***、抚顺纵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