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0)豫0184民初92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支付劳务款117306元; 二、撤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0)豫0184民初924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2694元,减半收取1347元,由***负担27元,***、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3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94元,由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