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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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 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103执保56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69322298H。 法定代表人:陈修善,董事长。 解除保全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申请人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19)鲁1103民初3373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在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账号为26×××26的存款36000元、账号26×××833的存款8500元的冻结。我院于2020年1月16日向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实施了解封措施。至此,本案保全事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孟庆连财产保全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