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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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中杰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杰建设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 亳州市泰合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亳州市汉盛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亳州市汉盛物流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90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