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恒大德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溪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贵阳恒大德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8年5月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合同编号:GYHDWLC-10-07a-1704);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贵阳市花溪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911号}注销手续及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登记号:Y18054398)撤销手续。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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