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1执恢1305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281民初469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7月24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8)浙0281执3163号,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现于2020年10月13日恢复执行,责令被执行人支付标的金额275000元。后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已收到法院扣划的执行款27789.98元,尚需支付247210.02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一次性支付200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余款,本案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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