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三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三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抚顺佳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大连三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三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名下2513142.15元银行存款或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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