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天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徐州卫鑫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中桥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徐州第二钢铁厂
徐州市德兴选矿厂
徐州圆角分商贸有限公司
徐州龙马液压机械厂
徐州远华家俱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徐州远华家俱有限公司、***、***、徐州天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徐州中桥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徐州龙马液压机械厂、***、徐州市德兴选矿厂、***、***、徐州卫鑫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